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稿源:滨海发布        发稿日期:2024-01-1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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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下午,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区委党校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滨海新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区委书记连茂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茹,区政协主席韩远达,区委副书记李龙出席。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武广华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宫丽艳、张金友、洪世聪、夏青林、孔祥睿、陈均、张世生、赵金生在主席台就座。

  武广华宣布,本次大会应到代表431人,实到代表389人,符合法定人数。大会开始。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区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投票表决滨海新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

  计票完毕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选举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计票结果的报告;确认大会选举结果有效;听取投票表决滨海新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计票结果的报告;确认大会票决结果有效。

  主席团会议后继续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宣读了选举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和票决滨海新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计票结果;宣布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当选名单,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当选名单,滨海新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

  会议选举蒋凤刚为滨海新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曲德福、李海英、李梦友、杨文芳、潘玉民为滨海新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选举李雪春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宣布当选结果后,新当选的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分别与代表见面。

  依照法律规定,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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