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2-12-17 15:44

  12月1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志勇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广春出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桂华,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同志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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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滨海新区2022年民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对滨海新区2022年民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落实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对土地管理领域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滨海新区2022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滨海新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部分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滨海新区选举产生的部分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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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真监督、做到真支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美丽“滨城”,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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