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1-01-19 17:30

(2021年1月1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振兴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围绕美丽“滨城”建设,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为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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