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王琴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