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暨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茹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平就政府部门落实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宫丽艳主持,副主任张金友通报执法检查方案,副主任窦广春、赵金生出席会议。
王洪茹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两个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区委相关部署要求、推动条例在新区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巩固“上合”城市治理成果、促进环境优区、建设美丽“滨城”的实际需要,是解决群众反映实际问题、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具体行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大城三管”,以法治力量、法治方式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王洪茹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查检查,着重对照条例查责任落实,对照群众反映查短板弱项,全面深入街镇、开发区实地检查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共同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整改整治,坚持边查边改、联动整改、专项整治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出入口、交通主干道、城乡结合部、“三站一场”、景区景点、背街里巷容易出现的环境卫生脏乱差、交通秩序不规范、群众反映问题易反弹难治理等问题。要加强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配套措施和长效机制,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常态长效。要改进工作作风,全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干扰正常生产和群众生活,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罗平在讲话时说,开展两个条例执法检查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检验和有力促进。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各街镇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力配合执法检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会上,区精神文明办、区城市管理委、泰达街、中塘镇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负责同志,各街镇人大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