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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
| 稿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5-12-31 09:31 【字号:小 中 大】 |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滨海新区2025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6年20项民心工程候选项目征集情况的报告,票决滨海新区2026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选举和表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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