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3-12-20 14:26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110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滨海新区202320项民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20项民心工程候选项目征集情况的报告,票决滨海新区202420项民心工程项目;选举和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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