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3-09-2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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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天津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区实际,就补选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个别代表名额调整

  将第九十五选区(古林街)代表名额调整到第一百一十五选区(太平镇)进行补选;

  将第一百一十九选区(经开区)代表名额调整到第一百五十四选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进行补选。

  、补选代表名额

  本次补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1,实行等额选举。

  第七选区(新村街)、第十五选区(杭州道街)、第二十三选区(杭州道街道)、第二十四选区(杭州道街)、第三十三选区(大沽街)、第三十四选区(大沽街)、第四十三选区(新北街)、第五十一选区(北塘街)、第五十四选区(胡家园街)、第七十四选区(寨上街)、第八十四选区(大港街)、第八十五选区(大港街)、第九十三选区(古林街)、第九十八选区(海滨街)、第一百〇二选区(海滨街)、第一百〇八选区(海滨街)、第一百一十二选区(中塘镇)、第 一百一十五选区(太平镇)、第一百二十二选区(经开区)、第一百二十三选区(经开区)、第一百三十选区(经开区)、第一百三十一选区(经开区)、第一百三十二选区(泰达街)、第一百三十五选区(保税区)、第一百四十一选区(保税区)、第一百五十四选区(东疆综合保税区)、第一百六十选区(武警选区军事部)各补选1名区人大代表。

  第一百二十选区(经开区)、第一百二十九选区(经开区)各补选2名区人大代表。

  、补选投票日期

  2023119日进行投票补选,以此日期作为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的时间。

  、加强组织领导

  补选代表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补选领导小组主持补选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广华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补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

  有补选工作任务的开发区、街设立补选工作组,在区补选领导小组的主持下,负责组织安排补选工作。

  有补选工作任务的选区设立补选小组,承办补选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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