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2-08-11 08:43

  8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茹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志勇、武广华、张国盛、窦广春、张金友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尹晓峰,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振兴,区监察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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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了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是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这个时间节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政治机关定位,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戴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强化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美丽“滨城”,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凝聚人大智慧、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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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了《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我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作出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安排,对做好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提高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与会同志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各人大街道工委要准确把握《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抓好《条例》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明确自身职责任务,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同促进《条例》在新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推进“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法庭专业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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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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