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1-03-17 16:22

  (2021年3月1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项)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作出决议;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滨海新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滨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天津自贸区法院建设和履职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区政府关于美丽“滨城”建设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区政府关于20项民心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区政府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

  13.听取区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报告;

  14.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2021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1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区级决算,并作出决议;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议区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滨海新区2021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5.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执法检查(1项)

  1.对新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四)开展专题询问(1项)

  1.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询问会。

  (五)视察工作(11项)

  1.对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2.对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3.对新区京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4.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5.对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情况进行视察;

  6.对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7.对双城间绿色屏障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8.对区法院关于自贸区法院建设和履职情况进行视察;

  9.对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10.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视察;

  11.对稳就业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六)调研工作(5项) 

  1.对“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调研;

  2.对新区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情况进行调研;

  3.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败诉情况进行调研;

  4.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5.对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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