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0-09-10 14:01

  今年7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志寅参加了检查活动。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连续两年将条例列为执法检查内容,通过采取实地检查与有关部门自查、全面检查与随机暗访、集中部署与分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核查了去年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郭志寅在执法检查中强调,连续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就是要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都得到全面有效实施。通过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着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强化社会治理,依法履职、落实责任,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现象,引导人们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作出积极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  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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