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决定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20-06-10 18:26

  (2020年6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区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动员全区人民积极投身于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创建氛围

  全国文明城区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的城区,是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区,是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典范。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增强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品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代表了全区人民的根本利益,更是顺应全区人民群众期盼的一项民心工程。全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扎实宣传创建内容,努力营造创建氛围,探索拓展创建途径,形成上下同心各方协力的创建格局,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地区发展,把滨海新区打造成一个生态的、智慧的、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的美丽之城。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

  要认真对照创建文明城区的测评体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认真查找差距、明确任务清单、狠抓工作落实。要围绕城市建设管理,持续抓好市容市政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加强基层社区、背街小巷市政设施建设、维护,打造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加大非机动车闯红灯、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违章停车以及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力度;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主题公益宣传活动,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着力解决背街里巷“脏”、交通秩序“乱”、城市管理“粗”的问题,着力改善城市整体形象。要着力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强化诚信滨海建设,完善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要狠抓城市安全秩序整治,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滨海”建设。

  三、着力惠民利民,服务保障民生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把文明城区创建与让人民群众满意高度统一起来,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从全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提升、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让全区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文明城区创建的成效。

  四、注重日常教育,提升文明素质

  提高全区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重要基础。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小手拉大手”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滨海好人、文明市民等评选活动。要开展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为重点,引导人们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禁捕禁食野生动物,树立爱护动物、友善环境、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滨海志愿服务品牌,持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日”“文明交通劝导”“弯腰、微笑、排队”等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风尚。要大力倡导文明服务,在服务业和窗口单位持续开展规范化服务创评活动,实施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五、明确职责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严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部门各负其责、创文总指挥部协调指导、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任务。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做到定工作任务、定责任人员、定工作标准、定时间进度。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有效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直接联系选民、入户宣传、文明劝导等方式,积极宣传和参与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监督作用。各镇人大和人大街道工委要结合本地区创建工作实际,以视察促进、检查监督、调研献策、促进民生为主要内容和方法,开展各具特色的代表主题活动。区人大常委会要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全程监督、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全区人民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积极参与、拼搏奋斗,争做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为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目标,推动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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