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区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助推和保障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19-12-06 17:34

(2019年10月29日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市委、市人大支持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精神,号召全区人民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精神,以艰苦奋斗、二次创业的干劲,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特作决定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助推滨海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落实市委《加快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有关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担当和履职能力,依法进行制度创新,为滨海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对涉及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做到真监督,实现真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创新氛围,保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四、动员全区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区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滨海新区进行二次创业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建言献策,推动和促进全区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上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好镇级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滨海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六、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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