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起草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草案)》。这个草案已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现提请审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