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17-10-17 11:10

  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在滨海文化商务中心C702会议室举行。许红星主任主持会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单泽峰免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免去单泽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2.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孙占江免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免去孙占江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3.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赵秀凤等任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任命赵秀凤、陈晖、张兴海、杨洁、荣慧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滨海新区2017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紧紧围绕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经济运行在困难中保持平稳。会议指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艰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部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距全年预期还有较大差距,区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要紧盯年度目标,认真分析研判经济发展态势和政策导向,按照区委提出的“安、稳、改、开、创”的总体要求,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招法,全力以赴完成任务;二要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搭建多样化的招商平台,积极落实引进外资的新政策、新举措,结合“双万双服”活动,加大对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三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20项民心工程相关工作开展,持续推进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三、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2016年区级决算草案及2017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2016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红球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区级决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该决议,决定批准滨海新区2016年区级决算。

  四、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2016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执行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围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进一步压实院内各部门责任,着力补齐各项工作短板,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要严格履行基本解决执行难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和财产处置制度,加大对执行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三要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四要深化执行公开,主动推送相关重要节点信息和执行措施信息,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展现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为解决执行难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立根所作的关于终止赵建国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赵建国的代表资格终止,由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出席:副主任李立根、郭志寅、张长海、韩英、许红球,秘书长王杰,委员于景伟、马骁、王天洪、王洪军、邓金玉、左晔、龙云、卢伟、卢志永、白学军、刘永清、刘秋梅、杨静、吴岳峰、宋广长、张世军、张青、张明、陈华、陈庆同、陈志强、林永梅、郑玉昕、哈永琴、宫靖、徐永焱、董维忠、韩民、路长春、路有龄、窦连佩、谭雪。

  请假:副主任左凤伟,委员刁望金、吕金洲、沈中华、孟群、蔡斌。

  列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尕玛朋措,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智,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各人大街道工委、各镇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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