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17-10-17 11:10

  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在滨海文化商务中心C702会议室举行。许红星主任主持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滨海新区实施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新区的就业促进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推动解决就业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在大力进行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新区仍然面临着就业压力大、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问题。一要积极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势,结合新区实际,把近年来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完善,抓好政策落实,细化操作流程,优化服务质量,发挥政策对促进创业和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二要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党和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深入人心;三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管理方式,推进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化,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的时效性。

  二、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滨海新区开展清新空气行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清新空气的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指标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控制或改善,当前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形势依然严峻。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推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消除原有管理中的空白和盲区;要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烟型污染;要继续开展扬尘控制专项行动和餐饮服务业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空气质量综合管理水平;要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严格节能准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问题;要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环境治理人、财、物投入;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治污主体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要建立监督、执法、追责、考核等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治理成果;要做好社会舆论的引导,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确认8名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四、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议案,决定废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

  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决定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滨海新区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薛冬梅免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免去薛冬梅的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汉沽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杨茂荣等任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决定任命杨茂荣、尕玛朋措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3.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张勇辞去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决定接受张勇提出的辞去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4.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王卫东辞去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决定接受王卫东提出的辞去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5.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杨茂荣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决定杨茂荣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6.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李宝平免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免去李宝平的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7.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吴晗英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任命吴晗英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任命冯洁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民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张莉艳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刑二庭庭长,免去其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立案一庭庭长职务;任命杭宝林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立案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李桂玲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功能区民一庭庭长,免去其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功能区刑一庭庭长职务;免去吴庆强的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仇立昌的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功能区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8.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王知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任命王知为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韩娟为滨海新区塘沽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9.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吴庆强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该议案。任命吴庆强为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吴晗英的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茂荣、尕玛朋措、王知进行了表态发言。会议举行了颁发了任命书仪式。杨茂荣、尕玛朋措、王知、韩娟进行了宪法宣誓。

  出席:副主任李立根、郭志寅、张长海、左凤伟、许红球,秘书长王杰,委员刁望金、于景伟、马骁、王洪军、邓金玉、左晔、龙云、卢志永、白学军、刘永清、刘秋梅、杨静、吴岳峰、张明、陈华、陈庆同、陈志强、林永梅、郑玉昕、孟群、哈永琴、宫靖、徐永焱、董维忠、韩民、路长春、路有龄、窦连佩、蔡斌、谭雪。

  请假:副主任韩英,委员王天洪、卢伟、吕金洲、沈中华、宋广长、张世军、张青。

  列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涛,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智,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各人大街道工委、各镇人大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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