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稿源:滨海新区人大        发稿日期:2017-10-17 10:57

(2017年2月23日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日前,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本年度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向社会公布。

  (一)听取审议13项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区级决算;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区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区政府关于市政公用设施提升改造工作的报告;

  1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3.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人才新政”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对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对《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开展3次专题询问

  1.对区政府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2.结合《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

  3.对区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五)对17项专项工作进行视察

  1.对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视察;

  2.对新区社区治理工作进行视察;

  3.对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视察;

  4.对新区改善民生20件实事中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5.对新区公安执法规范化情况进行视察;

  6.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视察;

  7.对现代化设施农业发展情况开展视察;

  8.对美丽村庄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视察;

  9.对小餐饮、小摊贩等“六小”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10.对第十三届全运会协办工作进行视察;

  11.对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进行视察;

  12.对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进行视察;

  13.对新区文化中心及广电大厦运营情况进行视察;

  14.对“畅通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海河下游两岸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进行视察;

  15.对老旧小区供水供热供气管网改造情况和城区排水改造、河道防汛防潮隐患治理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16.对大干150天市容环境整治工程进行视察;

  17.对大气、水污染防治及大港异味治理工作进行视察。

  (六)开展4项调研

  1.对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调研;

  2.对“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调研;

  3.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情况进行调研;

  4.对有关依法落实环境报告制度方面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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